上次我介紹了PPLI這種保險工具,當中提到保險有節省稅款的功能。於是,有讀者問我移民前理財的問題,想知道自己是否有需要處理相關問題。那位讀者計劃3年後,待女兒準備升中學時移民加拿大,目前則繼續留在香港工作和生活。他知道加拿大沒有遺產稅,自己也可能在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之後(即所謂坐滿移民監之後)隨時回流香港,似乎沒有需要為此做保險的準備?
的而且確,加拿大是沒有遺產稅的,但是遺產承辦的時候,卻可能有稅項需要繳納。首先,加拿大有遺囑認證費Probate fee,一般佔遺產不到2%。各省的遺囑認證費免稅額和稅率是不同的,不過這裡就不詳細解釋了,本文旨在向各位讀者講解可能要面對的風險。除此之外,更要命的是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。明明在講解遺產,怎麼會跟資產增值稅扯上關係呢?原來當一個人身故的時候,稅局會將其擁有的資產視作「出售」予承繼人,所以就要對增值部份徵稅了。
加拿大的資產增值稅是怎樣計算的呢?在今年(2024年)6月25日之前,只有資產增值的50%被視為個人所得,需要繳稅;但是今年的預算案在6月25日生效之後加了稅,首25萬加元的資產增值仍然是有50%被當作個人所得,但是超出25萬加元的部份則有2/3(約67%)被視為個人所得,需要繳稅。讀者對著這些數字可能感到迷惘,讓我舉一個例子。例如把資產出售之後,增值了100萬加元,哪麼首25萬當中就有12.5萬(=25萬*50%)被視為個人所得,其後的部份則有50萬(=75萬*2/3)被視為個人所得,合共即是62.5萬。注意,這只是將資產增值轉化為個人所得的計算,並非需要繳交的稅金;而計算完個人所得之後,將數字乘以個人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就得出需要交的稅額。由於加拿大分別有省級稅和聯邦稅,而各省稅階和稅率都不一樣。以卑詩省為例,最高稅率可達20.5%,而聯邦稅最高則是33%,合計就是53.5%,100萬的資產增值可能會被徵收33萬4375加元(=62.5萬*53.5%)。總而言之,即使加拿大沒有遺產稅,但是處理遺產可以牽涉相當龐大的稅金。
為了避免在加拿大身故之後,後人要繳交龐大稅金,那麼回流香港是否可行呢?那就視乎留在加拿大的時候,資產增值了多少。甚麼?又要考慮資產資值稅?對!加拿大是有所謂的離境稅的。回流人士可以斷絕所有居住關係,成為非稅務居民;但在那一天,除了可被豁免的加拿大資產外,一律當作在當天以公平價值出售(跟上述身故的情況相似)。換言之,只要成為過加拿大人,而你的資產又有所增長,無論你是否出售或者是否回流,都有很大機會要繳交資產增值稅*。
當然,這並非絕症,是有救藥可治的。基本上,處理方法視乎你的資產規模而定,如果資產規模較小且簡單,則可活用RRSP或TFSA等賬戶以處理自己的投資,也可利用俗稱「長命契」的聯權共有方式處置房產。但如果資產規模比較大和複雜——例如是千萬港元級別,則可能需要考慮買入人壽保險,為後人提供「稅源」。由於手續上是要先扣稅後扣債,之後才可以繼承資產,那麼為後人準備一份資金(稅源)以作交稅之用就相當重要了。一來可以解決後人的周轉問題,二來可以利用人壽的槓桿特性,變相減稅,例如一百萬的保費可能變成三百萬的保額用作交稅。假如資產規模不止是千萬港元級別,那麼可能要成立信託或者私募人壽PPLI**。
最後,大家請注意,上面並非稅務意見,只是向大家普及教育一下,原來加拿大的資產增值稅可以在身故或者回流時出現,讓大家大致上了解到相關稅務風險。如果想在移民前規劃資產配置或購買相關金融產品,請必須先諮詢專業顧問,因為市面上並非所有產品都合乎資格。如果想獲得更多資訊,歡迎聯絡我。
*只能說「很大機會」要交稅而不能說「一定」,因為這要視乎所持有的資產類型和方式是否獲豁免,也要視乎免稅額。
**關於PPLI可以參考以下文章:《PPLI: 稅務保護功能及信託替代方案解析》
